佳木斯医科大学简介(佳木斯大学医学院报考信息全解析)

时间:2024-10-28 10:45:19

本期解读的院校是---佳木斯大学医学院

院校简介


佳木斯大学医学部前身是创建于1947年的合江军区卫生学校,1958年升格为佳木斯医学院,1980年学校在国内较早开始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合并成为新的佳木斯大学。合校后,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17年获批新增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


附属医院:医学部所属学院包括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检验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康复医学院*护理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科研机构: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拥有国家卫健委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博士点: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基础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导师队伍: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3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


特色专业: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基础医学与药学等共建省级“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我校以下学科的考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专升本),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五年制医学本科可报考我校相同学科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口腔医学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五年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因考生阅读不当错误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不予退报名费。

7.关于高职高专学历的学业要求: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此成绩单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调剂要求及条件

仅展示特殊要求

不保护一志愿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

2.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属同一一级学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

3.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生,以我校亟需专业优先,成绩要求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

校内调剂:--

校外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