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100万判几年·1000万甚至上亿·开除党籍·公职判无期徒刑难平民愤

时间:2024-07-23 10:16:02

我国对腐败分子为什么挖而不绝,除而不尽呢?主要原因是对腐败分子的法律太宽松了。那些贪污受贿100万,1000万甚至上亿的腐败分子判无期徒刑,或者死缓(这些大部分都是能减刑的),怎么能伤筋动骨,怎么能触及到它的灵魂,怎么能警醒到他人。


事实可以证明,这些腐败分子,在它掌权的位置上,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党纪国法的尊严,任意践踏党的纲领,亵渎党的宗旨,沾污党的形象,腐蚀党的肌体。它们不仅自己贪污侵占国家资金,还把大量资金和财产流入到不法分子手中和国外去,这将严重扰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国家经济崩溃。

这些腐败分子的灵魂和肌体,时时刻刻在散发着毒素,污染着社会和人们的灵魂。它们腐化堕落,骄奢淫逸,狎妓嫖娼,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等,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累累罪行判个无期,判个死缓就完事了吗?这样惩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根本不成正比,怎能平民心!


现在对贩卖烟花爆竹者,查处后还要拘留十天半个月呢?对老年人开的三·四轮车,查处后还要扣车罚款呢?

中国历史上的刘青山张子善两个贪污犯,比现在这些新产生的腐败分子贡献小吗?功劳小吗?(现在这些腐败分子对国家做出了什么贡献?只是祸害了人民。)为什么还要判死刑呢?因为不杀难平民愤,不杀难能警醒他人,不杀难保红色政权。

为确保人民江山不变色,为了中国的政权牢牢掌握在共产党人的手里,要有严肃和铁的法律做保障。对那些罪孽极深影响极坏的犯罪分子,判处重刑以警后世是很有必要的。对那些需要改造的犯罪分子,要遣送到环境最恶劣生活最艰苦的地方去接受改造。不能关在屋里照常享受着高级待遇,那样触及不到痛处,也达不到警示后世的目的,更不能服民怨。


为了肃清腐败分子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铲除腐败的根源,要深挖·挖大,绝不能姑息迁就,使社会晴朗的天空长存。